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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籃協認定新疆男籃構成注冊違規一事近期頻頻登上熱搜。2月18日上午,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發布聲明再度回應此事,表示俱樂部并未違反《中國籃球協會注冊管理辦法》,并要求中國籃球協會撤回處理決定。當日下午,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董事長郭艦對此次爭議事件進行了補充解釋,甚至不排除退出CBA。
事情的起因在2月17日,中國籃球協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發出處罰決定通知,對在注冊等多個方面嚴重違規的新疆廣匯男籃作出處罰,這意味著與該俱樂部存在合同爭議的周琦恢復了“自由身”。
根據這份通知,中國籃協紀律與道德委員會就周琦提出的新疆廣匯涉及違規情況開展調查、核實后認定,新疆廣匯利用所獲準的注冊資格,未經注冊機構中國籃協批準,將其實際運營、管理等核心業務轉由非注冊主體的關聯公司開展;在組織機構、財務管理、業務經營、俱樂部注冊和準入等方面,新疆廣匯與其關聯公司存在人格混同;新疆廣匯未按照注冊、賽事準入等規定要求,聘用教練員、工作人員,亦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承擔對運動員薪酬支付的義務。基于相關事實,新疆廣匯嚴重違反《中國籃球協會注冊管理辦法》,構成注冊違規。
根據《中國籃球協會紀律準則和處罰規定》和《中國籃球協會注冊管理辦法》的相應條款,中國籃協紀律與道德委員會對新疆廣匯作出處罰。
一是對新疆廣匯予以通報批評。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內,限制注冊新運動員。即在前述期限內,除2022-2023賽季已經完成有效注冊的國內運動員外,不得注冊新增的其他國內運動員(含預注冊運動員),禁止參加或進行國內運動員轉會交流。二是新疆廣匯在同期內進行整改,以符合《中國籃球協會注冊管理辦法》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
根據中國籃協相關人士解讀,紀律與道德委員會的處罰決定意味著新疆廣匯在處罰期內失去了行使對周琦的獨家簽約權的資格,因此周琦將能夠以“自由身”加盟其他CBA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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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發布聲明,回應此前中國籃球協會認定新疆男籃構成注冊違規一事。新疆男籃稱,俱樂部未違反《中國籃球協會注冊管理辦法》,并要求中國籃球協會撤回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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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男籃表示:“在中國籃球協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擬做出該處理決定時,我俱樂部通過郵箱、電話、委托律師前往中國籃協辦公地點等方式嘗試進行溝通,并請求釋明依據的具體條文和認定的違規事實,均未得到回復。”新疆男籃要求中國籃協撤回處理決定,并稱:“會不惜一切代價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當日晚間,郭艦再次發文表示新疆男籃并無過錯。在補充解釋中,他表示這次審理過程,俱樂部有問題要說。全文如下:
一、CBA聯盟是聯賽的主辦方,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作為參賽單位,每年按照CBA規則進行資料報備以及注冊準入相關材料,都是經過各部門審核通過后,完成注冊,進行參賽。在此期間,我們作為參賽單位,只是有報送材料的義務,并不具備審查的資格,獲得CBA認可的參賽資格,并正常參賽,我們就認為這是合法合規的,并不存在違規行為。
二、對于道德紀律委員會這次審理過程,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持有疑問——首先,這次的審理流程并沒有按照常規流程進行。此前此案件已擱置很長時間,卻突然在很短的時間內突然邀約俱樂部某個負責人參與會議,并沒有按照約定時間來邀約,而是以臨時通知甚至是以約談的形式,對俱樂部指定領導人進行談話。我們對約談情況和內容并不了解,參會人員也不知曉,只是告知、通知的形式,我們認為這是沒有座談、交流的機會,只是按照紀律道德委員會設定的模式,并不是按照正式的聽證會的形式在走,這是有失公允的。
三、從這次事情下發處罰通告后,從通知本身到有些媒體的引用,把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的名稱,簡化為新疆廣匯,實際上這已經影響到廣匯集團的企業形象。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和新疆廣匯集團是兩個概念,所屬不同性質的企業,這種稱呼是不合理的。這里有偷換概念的成分,導致誤解,我們保留追求相關責任的權利。
四、在媒體報道中,關于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和CBA公司的資金往來,這都是正常的業務,都是正常的聯盟參賽費用,并沒有大家遐想的其他資金的往來。
五、這次處罰是俱樂部不能接受的。我們已經獲得了有關部門的批準、準入,此前幾個賽季的參賽行為,并沒有對其他參賽隊伍、球員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害。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有關方面,不能給予新疆這樣一支長期扎根新疆、對新疆籃球、CBA聯盟以及中國籃球事業做出貢獻的球隊,給出一個合理、公正、妥善的解決方案,那么我們將有可能退出接下來的比賽,甚至退出CBA、退出對CBA聯賽和中國籃球的投資。我們希望能在月底之前得到公正妥善的解決方案,維護我們俱樂部合法權益。
按照賽程,CBA聯賽第三階段的首輪比賽,新疆男籃將于3月1日在新主場烏魯木齊奧林匹克體育中心迎戰北京。